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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全国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指导纲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7-11 来源: 阅读[]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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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药协函〔2016〕5号

  各有关单位及执业药师:

  中国药师协会《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管理试行办法》规定: 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工作委员会负责制定“全国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指导纲要”。 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工作委员会在研究借鉴国外发达国家和地区关于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的经验以及新版执业药师考试大纲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国情制定了《全国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指导纲要》。

  现将《纲要》印发你们,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全国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指导纲要

  中国药师协会

  2016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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