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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药师的春天
发布时间:2016-07-12 来源: 阅读[]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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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近日正式出台。按此规划,自2012年开始,新开办的零售药店必须配备执业药师;“十二五”末,所有零售药店法人或主要管理者必须具备执业药师资格,所有零售药店和医院药房营业时有执业药师指导合理用药,逾期达不到要求的,取消售药资格。

  此消息对现有零售药店来说,可谓喜忧参半。喜的是,新办药店的准入条件提高了,意味着来自于外在的压力有所减轻。忧的是,长期困扰药店药学服务的执业药师匮乏问题何以解决?但这一规划的出台,无论是对保障老百姓的用药安全有效,还是对药店的长期发展,都是一大利好。对执业药师这一群体来说,毋庸置疑,“春天”来了!

  “春天”不仅体现在国家政策的强势引导上,更体现在大众的迫切要求上。随着人们对健康问题特别是用药安全问题的日益关注,社会需要大量执业药师来提供高水平、高质量的药学服务和保健服务。“大病进医院,小病上药店”的自我诊疗观念将不断普及,患者到零售药店寻求用药指导的需求将越来越强烈。

  “春天”还体现在我国执业药师需求的巨大数量上,而且这一需求将随着《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的逐步实施变得越来越刚性。据报道,在当今发达国家,平均每700~1500人就配有1名执业药师。然而,2011年末我国执业药师在人口中的密度仅为1∶6734,至少还需要100万名执业药师。

  从某种意义上说,药店的角逐就是药学服务水平的竞争。谁能及时拥抱执业药师的春天,谁就能占领药品零售市场的制高点。

  按照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到2015年,所有零售药店营业时都必须有执业药师指导合理用药,逾期达不到要求的,将被取消售药资格。这就意味着,以往靠“租借”、“走穴”和“串岗”等解决执业药师短缺问题的办法,将无济于事。

  为此,零售药店从现在开始,应根据国家的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执业药师培养与管理制度,明确执业药师的作用、岗位职责、培训与引进办法和激励机制。根据企业经营状况、人员资质、合理布局等情况,制订执业药师硬性标准与服务规范。在充分认识执业药师地位、尊重其个人价值的前提下,提高他们的薪资和福利待遇;同时帮助他们规划好职业生涯,有效地解决他们在药店的长期发展问题。与此同时,药店还应给他们提供更多的培训和再教育机会,如与相关大专院校及协会组织建立委培机制,解决执业药师数量不足与素质偏低的问题。通过以上办法,让执业药师不断实现自我提升,发挥他们的专业优势,为顾客提供更好的专业化服务,以此促进药店的经营与发展。

  “春天”来了,你准备好了吗?

  (作者系《21世纪药店》报常务副总经理兼执行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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