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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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律、维权、协调、服务 |
(一)工作宗旨
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以提高药师药学服务水平为最终目的,积极开展药学服务胜任力培养与评价的研究、成果转化及组织管理等工作,促进药学服务在医疗机构和社会药房的开展,保证公众用药的安全、有效、经济。
(二)主要职责
1、研究并制定药师药学服务胜任力的标准,并组织推介和运用;
2、研究并制定药学服务胜任力测评标准,组织建立高效适用的能力测评方法和方式,并组织推介和运用;
3、研究并制定药师药学服务胜任力培养课程大纲、课程内容模板,以及培训效果的评价体系,并组织推介和使用;
4、研究并制定药学服务胜任力培训课程实施标准,并组织推介和运用;
5、研究、组织药学服务胜任力测评题库的开发建设工作;
6、研究建立符合我国特点、与协会职能相适应的药学服务胜任力培养与评价的管理体系,保障药师权益;
7、研究并引导数据化、智能化工具在药学服务胜任力评价及培养中的应用。
(三)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沈阳药科大学亦弘商学院。
(四)成员名单
主任委员
武志昂
副主任委员(按姓氏笔画顺序排序)
冯端浩 张步泳 陈永法 易 军 彭建忠 韩 鹏
委员(按姓氏笔画顺序排序)
于国超 山亚男 王育琴 王景浩 方 罗 龙恩武 李惠英 杨世民 吴 峰 陆 浩 陈万生 罗礼平
赵庆春 胡 明 敖海莲 袁恒杰 聂小燕 徐 敢 栾家杰 黄文青 谢铮铮 蔡洁莹 冀连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