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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2019-08-30 来源: 阅读[]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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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的函

国药协函〔2019〕24号

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中国药师协会承担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管理职责。为加强执业药师管理,规范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工作,我会对《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管理试行办法》进行修订,形成《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有关单位或个人于2019年9月10日前,将意见通过电子邮箱发至jjbfzqyj@126.com。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建议。

附件:1.《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管理办法》修订说明

中国药师协会

2019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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